学校召开法律事务专家咨询委员会第三次会议

发布日期:2018-12-27浏览次数:470

为规范学校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,12月24日下午,学校在行政楼1004会议室召开法律事务专家咨询委员会第三次会议。学校教师工作部、人事处处长马英娟、哲学与法政学院院长蒋传光、商学院党总支书记胡志民、学校办公室副主任王宏、哲学与法政学院教授刘诚出席会议。

会上,王宏首先介绍了《上海师范大学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(讨论稿)》的主要内容。之后,与会专家针对讨论稿的修订提出需进一步整合细化章程的各项条款、表述统一严谨、增强实际可操作性等建设性意见,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。

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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