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30日上午,学校党委在行政楼会议室召开学校办公室干部任命会议,校党委书记滕建勇及学校办公室全体成员参加,组织部部长盛春主持会议。 会上,盛春代表学校党委宣读了成立法律事务办公室的决定,宣读了王宏同志任学校办公室副主任、法律事务办公室主任(兼)的决定。王宏对自己今后的工作表示要努力学习、踏实肯干;团结友爱、互帮互助;勤勉尽职,有所作为。学校办公室各位同仁对王宏加入这个大集体表示欢迎。 滕建勇在讲话中指出,学校成立法律事务办公室,是推进学校依法治校,拓展学校办公室的功能,也是主动谋划、布局、构建现代大学所亟需的。 他要求法律事务办公室承担好四个方面的职责。一是审查学校规章制度的合法性、一致性和适当性;二是审核学校对外签订的合同文本和各类法律文书;三是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提供法律意见;四是处理各类仲裁与诉讼案件,维护学校权益。为推进学校改革稳定发展提供更规范、更完善、更合理地专业保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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