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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业法人证书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、IC卡复印件使用指南

发布日期: 2015-04-28  作者: 网站 管理员   浏览次数: 3769   返回


1. 从学校办公室网页上下载《上海师范大学事业法人证书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、IC卡使用申请表》。
2. 申请人填写清楚具体用途,由申请人所在部门的正职领导签署意见,并加盖部门公章。如遇车辆报废等涉及设备买卖的情况,还须至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盖章。
3. 出国旅游办理签证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,必须写清目的地以及起迄日期。教职工由所在部门(单位)正职领导签署意见、加盖部门公章,并至学校人事处(徐汇校区综合楼401室)备案、盖章;处级干部出国旅游还须到学校组织部(徐汇校区综合楼908室)备案、盖章;在校学生须提交书面情况说明,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署意见,所在学院正职领导签署意见、加盖公章。
4. 申请人携《申请表》,经学校办公室主任审核后,到学校办公室(综合楼1108室)办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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